
生態環境綜合服務 暨“環保管家”培訓
隨著環評制度的改革,
環評機構職能轉變,
向環境服務發展,
大部分環評機構陸續開展環境服務即環保管家服務。
生態環境部出臺《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》提出:“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聘請第三方專業環保服務公司作為“環保管家”。
《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》提出:“鼓勵第三方治理單位提供包括環境污染問題診斷、
污染治理方案編制、
污染物排放監測、
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、
運營及維護等活動在內的環境綜合服務“,
為第三方服務公司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。
為了提高環保管家的服務能力和水平,
明確環保管家職責和服務內容、服務方式、服務模式,
指導環保管家開展日常工作,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對象的滿意度,